太疯狂了(交警查获一起酒驾)夏季行动 | 阎良交警:3起酒驾典型案例,
发布日期:2023-08-02 12:20:03 浏览次数:184

夏季交通秩序整治

     自夏季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把涉酒驾驶交通违法作为日常整治的重点,紧盯辖区餐饮业、娱乐场所周边、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,全域化、全时段开展酒驾整治工作,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隐患,守护群众平安出行。

醉酒状态 驾车上路 危险!

7月8日晚,郝某(男,33岁)驾驶小轿车沿阎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“龙记观园”路段被执勤交警现场检查时,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,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为174mg/100ml,后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209mg/100ml,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    7月8日晚,王某(男,31岁)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,沿润天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钻石钱柜KTV附近时,被执勤交警查获,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为157mg/100ml,后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76mg/100ml,构成醉酒后驶机动车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

父子先后酒驾 被交警查获

6月15日3时许,臧某(男,36岁,阎良区人)驾驶小轿车沿大良路向西行驶至大良路与公园路十字时,遇到执勤交警在设卡盘查,闯卡后沿公园路向北行驶,在文化路将车停放在路北车位上准备离开现场时,被执勤交警查获,开始臧某拒不承认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,经过民警调取监控,固定证据,在大量证据面前,臧某其对酒驾行为供认不讳。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,其结果为 118mg/100ml,后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20mg/100ml,构成醉酒后驶机动车

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,2023年1月22日,其父臧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(血醇浓度为 154.48mg/100ml)被交警查获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
不思悔改 二次酒驾被查

   7月9日晚,刘某(男,47岁,阎良区人)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电动摩托车沿润天路由北向南行驶时,被执勤交警查获,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为117mg/100ml,后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51mg/100ml,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查,刘某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交警查获并处罚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
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

阎良交警提示

 一次酒驾,终生记录在案。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是家人、亲友和交警最简短的嘱托,也是您对家人、亲友和社会的责任。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,切实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(来源:西安阎良公安)

西安交警为您原创呈现    转载请注明出处

审核:相里珑南        编辑:张翼

点分享

点收藏

点点赞

点在看